肇事者已被刑拘,借車者也需負法律責任
  羊城晚報訊 記者黃曉晴,通訊員連絡、李志甜報道:原本只是與停在路邊的車發生了小小“刮蹭”,駕駛員肖某卻因此驚慌失措,在駕車逃離現場的另一個路口第二次製造交通事故,導致一摩托駕駛員重傷身亡,而這一回,無證駕駛的肖某再次選擇了逃逸。目前,肖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9月19日18時54分,高明區荷城街道大德路與滄江路交匯處發生一起小轎車與三輪摩托車碰撞的交通事故,被撞的摩托車駕駛員橫躺在大德路人行道前,已經不省人事(後經搶救無效死亡)。
  周圍群眾向民警反映:肇事車為一臺金色豐田小轎車,該車在紅燈時非法左轉與正常行駛的三輪摩托相撞,隨後迅速逃逸。
  小車司機為何要衝紅燈?事發當晚8時許,辦案人員發現:距該事故發生不久前,在高明區環保局附近發生了一宗小轎車倒車碰撞一停靠在路肩車輛後逃逸的交通事故,報案人稱肇事車輛的車牌為粵EC×××9,車輛特征與嫌疑車高度吻合。
  可民警很快發現,粵EC×××9的車牌已於今年7月份被轉賣,涉事嫌疑車是輛假套牌車。
  民警調閱大量視頻信息發現,涉事小車最近常在高明區楊和鎮轄區活動,且在今年9月初,作為婚慶花車駛入倫埇村。隨後,民警立即前往倫埇村,最終確認了涉事車輛車主為高明籍男子嚴某。嚴某表示,事發當晚,該車交由一名朋友肖某(男,19歲,楊和鎮岑水村人)駕駛,而肖某此時已經“外出旅游”。
  9月21日20時許,迫於壓力的肖某最終來到高明區交警大隊,並交代了肇事逃逸事實。據肖某交代,9月19日晚,其駕駛從嚴某處借來的小轎車從高明大道水產市場路口逆行進入環保局前的非機動車道,在掉頭倒車時,不小心與停在路邊的小轎車發生刮蹭;由於未取得駕駛證,心虛的肖某第一反應就是逃離現場,最終撞到一輛摩托車。
  目前,肖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而車主嚴某,因為懸掛機動車假號牌、並輕易把車輛交給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人員,也同樣面臨法律責任和高額的連帶賠償責任。
  ?編輯:何平  (原標題:無證開車刮蹭逃逸後又撞人亡 肇事者已被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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